一户一验!8月起温州全装修住宅将执行新要求

  近日,温州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落实我市全装修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今年8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全装修住宅工程 分户 质量验收,分户验收不合格将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实施分户质量检验之后,对于广大业主而言,将带来怎样的好处?分户质量检验的具体项目和程序又有哪些?就一系列市民关心的问题,小布邀请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为你一一解答↓↓

  答:对住宅全装修工作,从党中央到建设部到省市,各级都格外的重视。可以说住宅全装修是大势所趋,也是一种新的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浙江省政府、省住建厅从2016年来相继印发了《关于快速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市住建局也于2020年出台《关于逐步加强全装修商品房开发建设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226号),从设计、销售、质量监管、样板房、交付和售后等进行了相关要求。

  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我市房地产市场进入全装修交付多发化,我们得知随着全装修住宅的加快推进,涉及到全装修房屋的品质问题的投诉呈现高发态势,渗漏、开裂、材料质量上的问题等等的相关投诉已经成为一个热点,引起社会和我们建设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今年来我局对有一定的问题进行了专门分析、研究,认为验收环节是一个重要、有效的把关节点,因此制定了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分户质量检验要求。

  答:考虑到户内空间更私密性,交付使用后有几率发生的问题更复杂更难解决,因此在试行阶段《通知》只对每一户内的质量进行明确,而对公共部位暂不做要求。《通知》明确——

  分户质量检验工作内容为每一户内使用功能和完成面主要观感质量进行全方位检查、测量、检测等,并将检查、测量、检测结果与有关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比较;

  对每户室内的所有空间、使用功能等进行分类,分 空间尺寸、室内地面、室内墙面、室内顶棚、门窗工程、玻璃和阳台护栏安装、防水工程、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卫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细部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等14个检验项目。

  一是由建筑设计企业组织各方责任主体按《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检验收取规范》《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作业规程 》要求开展逐户逐部位的分户质量检验工作,也就是说按100%的覆盖率进行验收。

  二是在分户质量检验全部合格的基础上,由建筑设计企业委托第三方检验评估单位做评估,先按20%的比例随机抽取户数,如合格则完成评估,如不合格则在余下的户数按50%的比例抽取进行复评估,如再不合格则重新由建筑设计企业组织分户质量检验。考虑到投保全装修住宅质量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强化过程及工序管理,质量能得到一定效果保证,因此可不执行评估制度。

  三是在前两项工作符合标准要求的基础上,竣工验收前属地质量监督机构将随机抽取项目户数1%且不少于3户进行核查。

  同时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督指导制度(试行)》要求,市住建局把全装修住宅分户验收内容纳入市县层级监督指导检查范围,将进行随机抽查。

  答:建筑设计企业是分户检验方案组织制定人;分户质量检验小组成立和开展工作的牵头人;检验评估工作的委托人;每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分户检验合格标识》的出具人;建筑设计企业是分户检验结果和质量保修责任承担人。

  答:《通知》明确第三方检验评估单位从业条件要求,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设备、质量控制体系。从事评估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格要求同时应为建筑市场诚信平台和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入库人员。通过对单位、人员的资质、资格要求,确保管的住。为保证评估工作的真实有效性,明确第三方质量评估机构在确定房号清单、出具分户检验评估报告时要报告工程建设项目属地质量监督机构。如质量监督机构在日常过程监管中发现评估机构存在边评估边整改行为,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评估的,将责令整改,予以诚信扣分、暂停或取消评估资格的处罚。

  答:《通知》对分户质量检验工作形成的资料做了明确,最重要的包含:《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检验表》《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检验评估表》《全装修住宅室内净高、净距尺寸检验记录》《全装修住宅室内净高、净距尺寸检验评估记录》《全装修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汇总表》《全装修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评估汇总表》《全装修住宅分户检验合格标识》及第三方检验评估报告等,同时按要求《住宅分户检验合格标识》要在每户入户门后1.5米高的位置做张贴公示。所有检查记录有关人员、单位要签字确认。建筑设计企业应负责保管全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和分户检验汇总资料(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设计企业应在竣工验收后及时将分户检验资料移交物业管理公司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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